己唑醇PD20130931
- 登记证号
- PD20130931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7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应于作物发病初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间隔7天喷雾一次,共喷雾3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产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己唑醇主要用作保护和铲除性杀菌,可抑制甾醇脱甲基化。
1.本品不可与铜制剂等碱性物质混用。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避免对鱼和水生生物的危害,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以及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低,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如果患者出现窒息,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催吐洗胃。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