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30079
- 登记证号
- WP2013007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批准日期
- 1.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⒈旋开电热蚊香液瓶盖;⒉将蚊香液装入驱蚊器内;⒊将驱蚊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正常工作;⒋用毕切断电源;使用时药力散发均匀,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
本产品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蚊。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圆梦牌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使用面积小于15平方米以内为佳。
⒈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⒉不要直接暴露于货源上 ⒊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⒋远离儿童 ⒌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⒍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接诊。皮肤接触:除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⒈本品应存放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⒉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⒊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⒋远离火源或热源 ⒌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