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咪菊酯WP20130076
- 登记证号
- WP20130076
- 农药名称
- 炔咪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咪菊酯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卫生用农药制剂,如气雾剂、喷射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本品对蜚蠊有较强的驱赶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卫生用农药制剂的原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2、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切勿污染水源、河道及养蜂、养蚕场所。养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 处理。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 5、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应及时就医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