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30072
- 登记证号
- WP2013007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批准日期
- 0.31%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3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保持芯棒处于加热器内圆环的中心。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或关掉加热器上的开关。药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全无敌电热蚊香液。
驱蚊有效,使用方便。 持效驱蚊达40晚(8小时/晚)。 无香型。
使用时药液瓶正立。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初次使用时请提前通电1小时。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请配套使用全无敌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不同,以免可能会产生毒性或者火灾。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
使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并就医。使用中如不慎溅入眼睛,粘附皮肤,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如有误食,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请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处。请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并轻取轻放,保持药液瓶竖直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