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PD20130847
- 登记证号
- PD20130847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批准日期
- 10.2%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于水稻三化螟卵孵化盛期至三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前喷雾施药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溅到上述作物上。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本品由阿维菌素原药、三唑磷原药、乳化剂和 溶剂复合加工而成,能较好的防治水稻三化螟 ,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 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去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 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首先由医生判断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 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是三唑磷中毒,应采取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