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30070
- 登记证号
- WP2013007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4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容城县飞鹤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0.4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6%
胺菊酯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 2、驱杀蚊、蝇时,向其活动空间斜上方适量喷射; 3、驱杀蟑螂时,直接对准其喷射,或向蟑螂栖息地及经常出没的地方喷射; 4、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可有效驱杀蚊、蝇、蟑螂(学名蜚蠊), 适合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是夏季驱杀蚊、蝇、蟑螂的理想选择之一。
1. 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切勿受太阳直射,切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2.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 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品,并关闭火源。 4. 切勿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5. 用后请洗手。 6. 使用后请注意通风。 7. 切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 8. 切勿将罐体戳破,即使用完也不许穿刺或火烧。 9. 切勿空罐再次充装。 10. 切勿倒置或近火喷射。 11. 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1. 如不慎沾在皮肤上,请用肥皂水清洗并就医。 2. 如不慎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 3. 如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混运。 4. 切勿放置在温度超过45℃或潮湿的地方,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 5. 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