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吡·硝·烟嘧PD20181509
- 登记证号
- PD20181509
- 农药名称
- 氯吡·硝·烟嘧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28%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硝磺草酮1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2%
烟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春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2、应选择早上或傍晚进行施药,严禁用迷雾机械超低容量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春玉米田上每季使用一次。
本品为广谱春玉米苗后期茎叶处理除草剂,用于防除春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一年生阔叶杂草。
1、请按照推荐剂量及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在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防护服、长裤及靴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此时不能饮食、吸烟,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3、使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另作它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未使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中并密封保存;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易产生药害,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中使用。7、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8、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1、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2、如不慎将药剂粘到皮肤上,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尽快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者,请就医;3、如将药剂溅入眼睛,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