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螨唑PD20181395
- 登记证号
- PD20181395
- 农药名称
- 乙螨唑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增加花椒树红蜘蛛。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螨唑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4000-18000倍液 | 喷雾 |
| 花椒树 | 红蜘蛛 | 12000-18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红蜘蛛始盛期施药,于花椒树红蜘蛛发生初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花椒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属于2,4-二苯基噁唑衍生物类化合物,是选择性杀螨剂。主要是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及从幼螨到成螨的蜕皮过程,从而对螨从卵、幼虫到蛹不同阶段都有触杀性。用于防治柑橘树和花椒树红蜘蛛。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波尔多液混合使用。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