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嘧菌酯PD20181355
- 登记证号
- PD20181355
- 农药名称
- 己唑·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8%
己唑醇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
本品为己唑醇和嘧菌酯复配而成的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对水稻纹枯病有的良好防治效果。
1.为减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助剂混用。3.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鱼、蜜蜂、家蚕、鸟及水生生物有毒,蜜源作物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湖泊。5.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中毒表现: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出现红色丘疹。急性中毒时,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重者还可出现肌束颤动和抽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