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PD20181324
- 登记证号
- PD20181324
- 农药名称
- 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三氯吡氧乙酸质量浓度600克/升,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质量浓度为83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60-2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 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低毒、传导型除草剂,它能很快被叶面和根系吸收,并且传导到整株植物。对非耕地杂草、杂灌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施药、倒灌及冲洗施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及其它 场所。 2.不要在雨雾或大风气候条件下施药。不要用此药剂处理作物旁边的垅 沟等区域。防止药剂飘移至非靶标植物。 3.不要施药于作为灌溉水的水渠。操作时避免污染水源,溪流,水渠等。 4.不要施药于那些有可能流入农田水体,以避免引起作物的伤害。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 饮水。 6.施药后,进食前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身体和衣物。 7.避免药液接触皮肤, 眼睛或衣物,避免吸入雾液。 8.用后的药瓶/罐立即销毁,不可再用。 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如溅入眼睛: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若症状持续,就医。皮肤接 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2.若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 3.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太阳直射。保持容器密封。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 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三氯吡氧乙酸质量浓度600克/升,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质量浓度为83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