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蒜素PD20181315
- 登记证号
- PD20181315
- 农药名称
- 乙蒜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蒜素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枯萎病 | 5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棉花枯萎病的治疗与保护。于病害发生初期用药, 使用时喷雾均匀,视病情严重度来决定施药次数。7-10天施药一次,最多可连续用药3次。 2、上午10:00前或下午16:00后施药,若施药6小时内遇雨,需补喷一次。 3、本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棉花最多可使用3次。
乙蒜素是杀菌剂,具有保护和内吸作用,对棉花枯萎病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通过食道、皮肤等引起中毒,急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没有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送医院抢救。洗胃时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热源及火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