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30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7 | 有效期至: | 2028-4-16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 备注: | 虫螨腈质量分数:21.4%。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土壤 | 白蚁 | 25-50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 木材 | 白蚁 | 2毫升/平方米 | 涂抹或浸渍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2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300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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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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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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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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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由专业人员使用。 3.土壤处理:将本品按照100-200倍稀释(0.125-0.25%)后,对需处理土壤喷洒或灌注处理。每平方米使用稀释药液4-5升。 4.木材处理:将本品按照100倍稀释(0.25%)后,每平方米涂刷至少200毫升稀释药液,或置于药液中浸泡至少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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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用于土壤及木材中白蚁的防治。 2.虫螨腈是一种新型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兼具触杀活性。 3.虫螨腈为非驱避性白蚁防治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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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处理区域。2.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3.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一旦有药液溅出,用泥土或吸收材料吸收。毁掉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7.使用过的药械需清洗三遍,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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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请教内科医生。 3.不慎吞服,勿催吐,应携此标签立即请医生诊治。 4.医生使用:此化合物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因为误将芳香烃溶剂吸入肺中,会增加化学肺炎及肺水肿的危险,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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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并加锁保存。 2.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 3.不要使用装过药液的容器贮存饲料。 4.不要存放在阳光直射或高温处。远离热源,明火或火花。 5.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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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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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虫螨腈质量分数: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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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