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WP20130065
- 登记证号
- WP20130065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6
- 批准日期
- 240克/升
- 备注
- 虫螨腈质量分数:21.4%。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4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土壤 | 白蚁 | 25-50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 木材 | 白蚁 | 2毫升/平方米 | 涂抹或浸渍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由专业人员使用。 3.土壤处理:将本品按照100-200倍稀释(0.125-0.25%)后,对需处理土壤喷洒或灌注处理。每平方米使用稀释药液4-5升。 4.木材处理:将本品按照100倍稀释(0.25%)后,每平方米涂刷至少200毫升稀释药液,或置于药液中浸泡至少6小时。
1.本品用于土壤及木材中白蚁的防治。 2.虫螨腈是一种新型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兼具触杀活性。 3.虫螨腈为非驱避性白蚁防治剂。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处理区域。2.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3.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一旦有药液溅出,用泥土或吸收材料吸收。毁掉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7.使用过的药械需清洗三遍,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请教内科医生。 3.不慎吞服,勿催吐,应携此标签立即请医生诊治。 4.医生使用:此化合物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因为误将芳香烃溶剂吸入肺中,会增加化学肺炎及肺水肿的危险,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并加锁保存。 2.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 3.不要使用装过药液的容器贮存饲料。 4.不要存放在阳光直射或高温处。远离热源,明火或火花。 5.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虫螨腈质量分数: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