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30062
- 登记证号
- WP20130062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5
- 批准日期
- 0.2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苯醚菊酯0.13%
炔丙菊酯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蚂蚁 | / | 喷雾 |
| 室内 | 蚊 | / | 喷雾 |
| 室内 | 蜚蠊 | / | 喷雾 |
| 室内 | 蝇 | / | 喷雾 |
| 室内 | 跳蚤 | / | 喷雾 |
| 室内 | 麦蛾 | / | 喷雾 |
用前请连续用力摇动多次,摇匀后正立使用。 直接对准飞行中的蚊子、苍蝇喷射,或者向空中适量喷射。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即可进入。
本品为水基配方的气雾剂,有效驱杀蚊子、蜚蠊(俗称蟑螂)、苍蝇和蚂蚁。使用方便。使用本品,不会对绿萝、红掌、芦荟、文竹和凤梨花等室内植物造成伤害。
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切勿向人体及食品喷射。如接触到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请避开宠物使用。 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所有火源。 对蚕、鱼有毒,蚕室内禁用,用后洗手。 勿倒置使用,切勿撞击。 远离火源使用,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 使用后注意通风。避免在同一房间使用多种气雾剂。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直至喷射表面干燥之前请孩童宠物远离。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携标签就医。
警告:易燃。压力容器。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温度不能超过50度。勿受日晒,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