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30761
- 登记证号
- PD20130761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5
- 批准日期
- 1000亿芽孢/克
- 备注
- 2023年0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增加水稻稻瘟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15-2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黄萎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棉花黄萎病于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间隔期为7—10天,连续喷3次。2.防治小麦赤霉病应于发病前或扬花初期进行喷雾施药,每亩用水量30—40公斤,间隔5—7天后再施药1次,可施药2次。3.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水稻破口前5—7天开始常规喷雾,可用药2—3次,间隔7天左右1次,采用叶面喷施,每亩用水量50—60公斤。
本品产生的抗菌蛋白物质有拮抗和杀菌作用,对黄萎病菌、赤霉病菌和稻瘟病菌有抑制作用。本品对黄萎病菌、赤霉病菌和稻瘟病菌有抗生作用营养与空间竞争、有效定殖、提高抗病性的综合作用。在棉花黄萎病发生中后期、小麦扬花初期和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使用本品喷雾可减缓病菌危害。
1.施药时要戴好口罩等防护措施。2.不能和防治细菌制剂如:铜制剂、402或农用链霉素等抗生素混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避免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供处理的棉花种子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良种。 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催吐、洗胃和导泻,并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