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0760
- 登记证号
- PD20130760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泡腾片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5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2024年9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6-8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盛发初期施药1-2次为宜,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主要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甜菜夜蛾具有较高的杀虫活性,且不与其它农作物产生交叉。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的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品对家蚕、鱼、溞、藻、蜜蜂经口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8.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本品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救治。经口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宠物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