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松·乙草胺PD20130750
- 登记证号
- PD20130750
- 农药名称
- 异松·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4
- 批准日期
- 8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6%
异噁草松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35-4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130-1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马铃薯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80-14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本品应在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一次。 2、当年可种水稻、烟草、菜豆、碗豆、南瓜、西瓜、辣椒、黄瓜等。第二年种小麦、大麦、玉米、甜菜、亚麻、高梁、马铃薯、谷子、向日葵、苜蓿、番茄、茄子、洋葱、白菜、萝卜、胡萝卜、卷心菜。 3、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4、每季作物用药1次。
本品为酰胺类、异噁唑啉酮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1、本品最好播后随即施药,以免降低药效。药后马铃薯、大豆可能出现褪绿、叶皱药害症状,可恢复,对产量无影响。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会降低除草剂药效。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