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噻嗪酮PD20130742
- 登记证号
- PD20130742
- 农药名称
- 阿维·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1
- 批准日期
- 1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5%
噻嗪酮14.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1、在1-2龄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于植株中下部。视虫情可进行第二次施药。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洒到周围的白菜、萝卜等作物上,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有效成分通过抑制昆虫新陈代谢和神经传导双重途径防治害虫,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采用细雾滴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3、本品对蜜蜂、蚕、鱼等水生动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 2.如有不慎触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仍不适就医。3.如误服该产品,请携标签立即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