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草酯PD20130738
- 登记证号
- PD20130738
- 农药名称
- 炔草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1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草酯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0-30克/亩 | 茎叶喷雾 |
1. 大麦或燕麦田不能使用本品。2. 本品在土壤中迅速降解,在土壤中基本无活性,对后茬作物无影响。3.喷雾应均匀,不能重喷或漏喷,在大多数杂草出苗后施药效果最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用于苗后茎叶处理的小麦田除草剂,对小麦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效。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对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有明显抑制作用,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5.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产品贮存应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