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森·霜脲氰PD20130698
- 登记证号
- PD20130698
- 农药名称
- 丙森·霜脲氰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0
- 批准日期
- 60%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滨海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森锌50%
霜脲氰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霜霉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1、在未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每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由保护性杀菌剂丙森锌和治疗性杀菌剂霜脲氰复配而成,对霜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为延缓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分钟。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导泻,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