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0501
- 登记证号
- PD2008050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9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4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夏大豆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4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喷雾 |
| 玉米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4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4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可在播前或播后苗前施药。 2、喷药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杂草的幼芽吸收,在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的合成,能有效防治玉米、夏大豆田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活性高,喷雾时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 3、施药应在三级风以下进行,避免药液漂移伤害敏感作物。 4、本品对谷子、高粱、瓜类、菜类等敏感。 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活动减少、静卧。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乙草胺中毒为主,可按酰胺类农药中毒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库房中,远离火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