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488
- 登记证号
- PD2008048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6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3300-5000倍液 | 喷雾 |
1. 于苹果树蚜虫若虫始盛期使用。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氯代烟碱吡啶类化合物,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较强的渗透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来干扰害虫内神经传导作用,可杀死苹果树上蚜虫。
1. 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