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氰PD20080484
- 登记证号
- PD20080484
- 农药名称
- 霜脲氰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6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霜脲氰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具有接触和局部内吸作用杀菌剂,可抑制孢子萌发,对霜霉病等有效,与保护性杀菌剂混用以延长持效期。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每袋重量不超过50千克,内用塑料袋,外用塑料编织袋,严密封口。用剪刀开启包装物。编织袋内原药处理干净后,由原药生产车间由专人清理回收。 2、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能直接施用。为了保证加工制剂的安全生产,应注意以下事项:A.避免吸入本品;B.用本品加工制剂时穿工作服、戴手套及口罩。C.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浅及眼睛,用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送医院就诊。 3.万一着火,用水或沙土灭火。如泄漏或遗洒,用扫帚清理干净即可。 4.防止污染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濑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立即崔吐,并即携带标签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贮存、运输时,应有遮篷盖住,严禁日晒、雨淋。原包装密封条件下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场所中,注意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可用铁钩钩卸。 2、产品应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要有醒目标明),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