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30640
- 登记证号
- PD2013064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先瑞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4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5-1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蚜虫始盛期用药,均匀喷雾至叶背、叶面湿润。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2、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该产品为吡啶类化合物,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对棉花的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 ,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容器,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液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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