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炔噁草酮PD20230153
- 登记证号
- PD20230153
- 农药名称
- 丙炔噁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炔噁草酮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毫升/亩 | 药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前4—5天灌水整地后,以推荐剂量混药土均匀撒施用药一次,药后保水至插秧常规田管。施药后2天内不排水,插秧后保持3—5厘米水层。2.避免使用高剂量,以免因稻田高低不平、缺水或施用不均等造成作物药害。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稻田稗草、千金子、碎米莎草、鬼针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水花生、雨久花、鳢肠等一年生杂草。
1.严格按推荐的施用技术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3.本品对鱼、溞、藻类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0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