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130607
- 登记证号
- PD20130607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泡腾片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50-80克/亩 | 撒施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将药片均匀撒施于水稻田。 2.施药时和施药后稻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水不可淹没苗心。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吡嘧磺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迅速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杂草氨基酸的合成。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 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 3.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4.使用本品后的稻田田水不可排入水体或用于浇灌阔叶作物,以免发生药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抽搐等。 2.中毒急救:药液污染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误服中毒不可催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