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06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 | 有效期至: | 2028-4-1 |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龙志农资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草松 | bentazone | 48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060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龙志农资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灭草松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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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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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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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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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与水稻分蘖期末(移栽后20-30天),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1~3天灌水回田,并保持3~5厘米浅水层5~7天,以后恢复正常管理。2、本品在高温天活性高,除草效果好。反之,阴天和低温时效果差,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度干旱和易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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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触杀型的庙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水田使用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到到茎叶,阻碍杂草光合作用和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杂草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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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4、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它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家蚕有毒,禁止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6、使用本品要应戴手套、面罩等防护工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脸等暴漏部位皮肤。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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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无特效解药毒剂,请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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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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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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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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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4-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