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30600
- 登记证号
- PD2013060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到低龄幼虫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
阿维菌素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且较耐雨水冲刷,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剧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应立即催吐(清醒时才能催吐)并送医治疗,阿维菌素可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解毒,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