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基芸苔素甾醇PD20130569
- 登记证号
- PD20130569
- 农药名称
- 14-羟基芸苔素甾醇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04%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1
- 批准日期
- 0.004%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白菜 | 调节生长 | 2000-3000倍液 | 茎叶喷雾 |
1、于小白菜苗期及生长期各叶面均匀喷雾,共施药2次。 2、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喷施。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天,施药次数2次。
本品是由14-羟基芸苔素甾醇配制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辅助作物劣势部分良好生长,从而促进作物生长、达到丰产的效果。
1、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穿防护服、戴口罩和胶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洗手、洗脸和被污染的皮肤。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废弃的包装物应冲洗压扁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 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