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0549
- 登记证号
- PD2013054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31
- 批准日期
- 5.7%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15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初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喷湿喷透,最好在傍晚使用。对大多数作物安全,但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行动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防效。
1.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水稻: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鸟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高毒,对蚕高风险,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桑园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禁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不要在河塘中洗涤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如接触皮肤及眼睛,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水源、居民区与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