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30528
- 登记证号
- PD2013052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线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26
- 批准日期
- 0.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 | 根结线虫 | 3000-3500克/亩 | 沟施、穴施 |
1、于黄瓜移栽时土壤施药1次。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 2、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3、降雨天,请勿施药。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黄瓜根部线虫幼虫。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收回处理。 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一般导致患者高度昏迷。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4、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昏迷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运输,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