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隆PD20130527
- 登记证号
- PD20130527
- 农药名称
- 噻苯隆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志诚有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2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苯隆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脱叶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棉铃期45天以上,距枯霜期大约20天左右,棉桃开裂60%以上施药。 2.施药后日均温20℃左右不少于5-7天为宜。 3.每季最多施药一次。 4.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在棉花种植上作催熟、脱叶剂使用。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有助于提高棉花品质和产量。
1.该产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因此施药时应注意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以达到预期效果。 2.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日最低气温不低于20℃,有利于药效的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制种田、留种棉不能使用;油菜、大豆、小麦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以上作物上。 4.该产品水溶液呈碱性,不能与酸性农药、化肥混喷。 5.使用本品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或防毒口罩)、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 6.施药后立即洗澡,并将作业服等保护性用具及喷施器具清洗干净。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 7.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深埋地下或当地法律容许下焚毁。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无刺激作用。用药时如感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并送医救治。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脸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感不适,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 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应立即灌胃大量清水并催吐。携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昏迷患者切勿引吐、经口灌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