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PD20130478
- 登记证号
- PD20130478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9
- 批准日期
- 3.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1%
高效氯氰菊酯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虫害发生情况,间隔5—7天,再用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混剂,具有触杀、 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以杀死害虫, 主要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 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 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附近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的放飞区域禁 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 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渐 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头痛、抽搐、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 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 上.误服或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 或者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 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存放于阴暗、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避免日光照射。要远离儿 童触并加锁。不得于粮食、饲料、肥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