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己唑醇PD20130464
- 登记证号
- PD20130464
- 农药名称
- 噻呋·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9
- 批准日期
- 27.8%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13.9%
噻呋酰胺13.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纹枯病发病初期用药,施药1次。 2、遇降雨时,雨后应及时补喷。 3、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是己唑醇和噻呋酰胺的复配制剂,对水稻纹枯病有效。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不要将剩余的药剂或洗涤药械的水放到池塘、河流等水体中。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女禁止接触。 5)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重量/体积:30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