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噻嗪酮PD20130452
- 登记证号
- PD20130452
- 农药名称
- 吡虫·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禾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8%
吡虫啉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稻飞虱初孵若虫期使用本品可以有效控制虫口基数,针对主代害虫的爆发期使用也能起到很好效果。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2、施药时按要求兑足水量,细雾均匀喷洒到植株中下部位,田间保持浅水层3-4厘米2-3天。3、该药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等敏感作物,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 4、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以及抑制乙酸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主要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1、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对人、畜毒性较低。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