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30444
- 登记证号
- PD2013044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7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3-4克/亩 | 喷雾 |
1、在蚜虫幼虫始盛期施药,施药间隔期7天,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具有触杀和渗透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对鸟高毒,鸟类保护区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药液接触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洗胃,保持安静。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