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菌酯PD20130434
- 登记证号
- PD20130434
- 农药名称
- 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人参 | 黑斑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杨梅树 | 褐斑病 | 800-1000倍 | 喷雾 |
| 枇杷树 | 炭疽病 | 800-1000倍 | 喷雾 |
| 火龙果(温室) | 炭疽病 | 1300-1600倍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1、苹果树和樱桃树的一些品种对本品敏感,在其附近施用时,应避免雾滴漂移到这些树上。2、建议选择与其作用方式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3、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类助剂混用,以免发生药害。4、防治黄瓜霜霉病时,按推荐剂量,在发病季节开始时,进行保护性用药,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为5-7天以上;防治火龙果(温室)炭疽病:发病初期首次喷雾,间隔7天施药一次,共施药2次;防治枇杷炭疽病:发病初期首次喷雾,间隔7天施药1次,共施药2次;防治杨梅褐斑病:杨梅第一次施药是在采收后修枝时,间隔7天施药1次,共施药两次。5、安全间隔期和最多施药次数:黄瓜3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人参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火龙果(温室)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枇杷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杨梅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每季最多用药3次。
本品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农药,通过抑制病原菌线粒体的呼吸作用来阻止其能量合成,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对黄瓜霜霉病、人参黑斑病、火龙果(温室)炭疽病、杨梅树褐斑病、枇杷树炭疽病具有较好防效。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带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3、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9、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10、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4、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