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80059
- 登记证号
- WP2018005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0.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请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2.使用时打开药液瓶盖,将药液瓶旋入加热器中。 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 4.蚊香器应置于上风向位置。 5.使用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 6.使用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露。 7.使用用毕,切断电源。
1.1瓶蚊香液功效长达45晚(每晚以8小时计),无需天天更换。 2.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挥发均衡,有效驱蚊。
1.严禁打开瓶塞。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使用时请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5.使用时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 6.用后请洗手。 7.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8.仅限室内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1.若药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2.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3.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暴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