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81203
- 登记证号
- PD20181203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科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6-10克/亩 | 喷雾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在发病初期和始盛期使用。 3、建议在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一次。 4、病害防治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用于水稻,防治多种害虫。
1. 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物、家蚕有毒,用药时远离。 2.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 4.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及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的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使用时注意安全防护,若误服,立即到医院诊治、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如不慎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沾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置好,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