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81168
- 登记证号
- PD2018116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1-14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时,宜在小菜蛾2龄幼虫期时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3、防治甘蓝小菜蛾,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使用间隔期为5天。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抗生素类杀虫剂,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持效期长。其作用机制是促进γ-氨基丁酸从神经末梢的释放,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号的传递,使害虫麻痹、不能活动,不取食而死忘。
1、配药和施药时须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注意安全防护,戴好口 罩。使用时禁止进食、饮水和吸烟。 2、对鱼、家蚕、蜜蜂有毒,应避免污染鱼塘、水源、养蜂场,开花植物 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 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用过 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误食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者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3、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