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PD20181028
- 登记证号
- PD20181028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展膜油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0-300毫升/亩 | 洒滴 |
水面滴施于破口前10-15天使用,药前田间放满水,药后保水5-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收获期安全。
稻瘟灵属于内吸性杀菌剂,稻植株吸收后,能抑制病菌侵入,尤其是抑制了抑制了磷酯N-甲基转移酶,从而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防雨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