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PD20180965
- 登记证号
- PD20180965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10%
咪鲜胺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1.于病害发病初期用药,一般连续施药两次,施药间隔7-10天。 2.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本品。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制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病害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有机硅助剂、乳油类、有机磷类农药混用。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