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80944
- 登记证号
- PD20180944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菏泽遍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6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苏州遍净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6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3-5克/亩 | 喷雾 |
1、水稻飞虱始盛期或高峰期,进行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兼具渗透、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将残液导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3.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吸入中毒:立即将中毒者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如果出现呼吸困难,请实施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物和鞋子,并用大量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3.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眼睑,至少15分钟,如果有持续疼痛感,请到医院就诊。 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作洗胃处理,保持安静,对症治疗。 解毒剂:不能引吐,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1、将本品密封后储藏于黑暗、阴凉、通风处。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物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