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PD20180797
- 登记证号
- PD20180797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0.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15千克/亩 | 撒施 |
1、水稻移栽(抛秧)后5-7天施用,直播田在播种后35-40天施用,按推荐施药量均匀撒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根系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持效期较长。
1、施药时田间水层应有3-5厘米保水5-7天,均匀撒施。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大型溞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 3、施药时必须戴防护罩、穿长衣长裤、手套、皮靴等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施药时禁止饮食、吸烟。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水彻底清洗脸、手及其它裸露部位。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等。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用阿托品0.5-2mg/k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等。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