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啶肟草醚PD20180793
- 登记证号
- PD20180793
- 农药名称
- 嘧啶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甘肃瑞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圣丰生化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啶肟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直播田杂草2-4叶期时茎叶喷雾处理,每亩水量30-40公升,注意喷雾均匀。 2、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1-2天内灌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磺酰脲类除草剂,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 用于水稻田苗后茎叶处理防除单子叶及部分双子叶杂草。
1、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化手套、穿粉尘防护服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 虾蟹套养田,禁用本品。7. 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可直接排入水体。
1、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若误服,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根据症状,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