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30146
- 登记证号
- PD20130146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5-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水稻直播后,杂草2-4叶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 3.药前排干水,施药1-2天后复水3-5厘米,保持水层5~7天。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双草醚属于选择性、内吸传导性苗后除草剂,由植物叶片和根吸收,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和乙酰羟酸合成酶活性,从而抑制支链氨基酸合成,使植物生长受到干扰而死亡。可用于防除直播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1)使用本产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 2)本品对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等。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该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误服:不慎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