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PD20130412
- 登记证号
- PD20130412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 37.5-45克/亩(南方地区);45-52.5克/亩(北方地区) | 药土法 |
于水稻移栽后4-8天,禾本科杂草2叶一心期以前施药。药土法:每亩可用湿润细沙(或土)15-20公斤,拌匀撒施于稻田中。作物一个生长季最多施药一次。
本品为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较好,对已长大的杂草效果较差。 可在水稻移栽田使用,防除三叶期以前的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1. 施药时,应穿上工作服,戴手套及面罩、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器械等,清洗施药器具废水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盐碱地中采用下限用药量。 4.施药时应保持浅层。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如与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发现有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使用阿托品解毒。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