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0435
- 登记证号
- PD2008043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1
- 批准日期
- 18克/升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3、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虾高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按抗生素类农药中毒进行救治。抢救时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