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草胺PD20130376
- 登记证号
- PD20130376
- 农药名称
- 甲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0
- 批准日期
- 9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磺草胺9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外观为类白色至浅黄色固体。该产品是一种高效低毒的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物。之后应及时洗脸和洗手。 2.如果产品溢出,应避免接触,隔离事故区域,没有防护的人和动物应远离。将破损的包装置于临时容器内。 3.使用该产品产生的废物可在一处许可的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遵照其他政府机构和当地权威机构认可的程序处理。 4.容器废弃处理:冲洗三次(或相当),然后付费去再生或复原,或刺破后在一个卫生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或遵照其他政府机构和当地权威机构认可的程序处理。
1.若吸入:将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困难或出现不适症状,立即就医。 2.若溅到皮肤上: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出现刺激症状并持续应及时就医。 3.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出现刺激症状并持续应及时就医。 4.若误服:用清水漱口,喝1到2杯水稀释。不要引吐。切勿向昏迷的人喂服任何东西。 5.医生须知:经口、经皮、吸入毒性均为低毒。对皮肤、眼睛有轻微的刺激性。在远离药剂接触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症状来选择对应的治疗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光源的地方,应醒目标明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产品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不得重压或碰撞,防止包装破损。 2.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