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嘧磺酯PD20130372
- 登记证号
- PD20130372
- 农药名称
- 单嘧磺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兴柏康伟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3-10
- 批准日期
- 9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兴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 河北兴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单嘧磺酯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新型内吸、传导型磺酰脲类除草剂品种。作用靶标是乙酰乳酸合成酶(ALS),使植物因蛋白质合成受阻而停止生长。其原药外观为白色晶体。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2.不慎发生着火或泄漏或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3.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避免接触本品。 4.本品为粉剂,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产品属于低毒农药,若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本品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