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4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1 | 有效期至: | 2028-3-10 |
| 农药名称: | 咪唑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一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喷雾 |
| 非耕地 | 多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烟酸 | imazapyr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4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巴斯夫欧洲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烟酸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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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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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烟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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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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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标签推荐使用,可防除绝大多数非耕地杂草包括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莎草等。 2.每亩兑水量为50-60升。当杂草密度较高或需达到长持效处理结果时,使用高剂量。 3.本品可长效地控制多种杂草,但其作用较为缓慢。该药剂能迅速地被植物叶、芽、和根部吸收并迅速传导到整个植物体,积累在植物体的分生组织部位。处理过的植物会很快停止生长,新生叶片首先开始退绿。对多年生的杂草,药剂会传导到植物的根部,抑制其发芽,退绿及植物组织坏死可能会在施药后几周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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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咪唑烟酸为灭生性除草剂。 2.用于非耕地,如铁路,公路、高速公路,管道,木材场,露天储油罐,露天仓库,泵站,围栏,非灌溉水渠,森地,军事基地,港湾、海、河岸及其它地区。 3.持效期较长,可达3-4个月。 4.即可用于苗前处理防除正在萌发的杂草,又可用于苗后茎叶处理。 5.施药后迅速被植物体吸收,耐雨水冲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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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或倒灌、及冲洗施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及其它场所。 2.不要在雨雾或大风气候条件下施药。不要用此药剂处理作物旁边的垅沟等区域。防止药剂飘移至非靶标植物。 3.不要施药于作为灌溉水的水渠。操作时避免污染水源,溪流,水渠等。 4.不要施药于那些有可能流入农田水体,以避免引起作物的伤害。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6.施药后,进食前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身体和衣物。 7.避免药液接触皮肤, 眼睛或衣物,避免吸入雾液。 8.用后的药瓶/罐立即销毁,不可再用。 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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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15-20分钟, 如有刺激发生, 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 用清水冲洗眼睛15-20分钟, 如有刺激发生, 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3.不慎误食或吞服药液,,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4.医生使用:咪唑烟酸属低毒产品,无特殊的解毒药,治疗措施应对症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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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并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 4.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 或低于-22℃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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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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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巴斯夫紧急热线:021-5861199(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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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3-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